3Q战争:不尊重消费者如何建立竞争力强国

  曾几何时,中国的互联网企业有着类似于“阳光企业”的美誉,它们没有原罪,阳光创业,阳光发展;它们与世界最顶尖的互联网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,具有世界级的竞争力,是中国企业现代化的标杆……而现在,它们终于也掉进了中国式恶性竞争的大酱缸,从这个角度讲,腾讯、360之争,并不比蒙牛、伊利之争高明到哪里去。

  腾讯发布的一封致广大QQ用户的信,把腾讯、360之间的企业大战瞬间推上高潮。在这封信中,腾讯称它作出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,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。腾讯这个“艰难的决定”意味着,凡是同时使用QQ软件和360杀毒软件的互联网用户,也将面临一个艰难的选择,是继续用腾讯QQ呢,还是360?他们必须二选一。

  两个企业之间的战争,终于把消费者也拉进来了,而且是不情愿地被拉进来。从围观到被迫参与,两个企业共同的用户中没有多少人喜欢这种身份的转变,人们很清楚,在这种被迫选择中,无论胜出的是腾讯还是360,利益受损的都是消费者,而且这种损害来得如此莫名其妙。

  虽然网民们已经开始在微博客上以调侃的态度拿“我们刚刚作出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”这个句式来造句,但我相信,腾讯在使用这一措辞的时候肯定是认真的,是经过艰难博弈的,作为一家超级规模的现代企业,它不会预测不到“二选一”决定给消费者带来的影响。它最终仍敢于做出“艰难的决定”这一事实证明,在这家公司眼中,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要小于公司的利益。

  强迫消费者在不同产品之间做非彼即此的选择,这在传统商业领域几乎是不可想象的,中国的垄断企业很牛,但它们也很难做出这样的决定,比如中石油就不敢说不让消费者用中石化的汽油,中国移动也难以阻止用户使用一移动一联通俩手机,据说,在个别地区有运营商砍竞争对手电缆或者屏蔽竞争对手信号的事情,但这都是在暗中进行的违法行为,它们断****地给用户发信告之。

  腾讯之所以敢于逼用户“二选一”,无非是立足于四点基础,其一是它提供的是免费服务,用户爱用不用;其二,它目前占有垄断地位,多数用户不用也得用;其三,它具有互联网平台,能够通过网络技术实现对用户的强迫行为;其四,目前关于互联网上反不正当竞争的**,对企业**。

  这四大基础使腾讯显出非同一般的强势,但作为消费者来说,人们对腾讯也是非同一般的失望,曾几何时,中国的互联网企业有着类似于“阳光企业”的美誉,它们没有原罪,阳光创业,阳光发展;它们与世界最顶尖的互联网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,具有世界级的竞争力,是中国企业现代化的标杆……而现在,它们终于也掉进了中国式恶性竞争的大酱缸,从这个角度讲,腾讯、360之争,并不比蒙牛、伊利之争高明到哪里去。

  腾讯这次强势行为,体现了中国式的小聪明,它很可能会不费多大劲儿就击败360,维护了企业的眼前利益,但这种胜利却是通过损害消费者利益实现的,长远来说得不偿失,它使原本忠实的用户因利益受损变成潜在不忠实用户,区别是,忠实的用户即便在企业危急之时还是拥护你,帮助你,而不忠实的用户,可能暂时会委身于你,但一旦有机会,就会逃离,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,埋下了炸弹,早晚会爆炸。

  中国具备成为拥有强大商业竞争力国家的很多优势,有最大的国内市场,有廉价的劳动力,有强力的**,有正在飞速扩张的、消费欲望巨大的中产阶层。但同时,中国也有一些致命的短板,普遍存在的对消费者的不尊重即是其一,近年来,无论三聚氰胺还是霸王条款,都体现着企业对消费者利益的不尊重乃至无视。而腾讯与360之争表明,现在连一些中国最具后发优势的互联网企业也已经被同化了,在对待消费者的态度上,它们与传统企业并没有本质区别,要打造世界级的消费品牌,成为商业竞争力强国,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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